依据《江西省民办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办法》《中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》,公办、民办中职收费执行统一监管规则:
收费必须全面公示:招生前必须在学校官网、校门口公示栏、招生简章列明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、保险费等全部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周期,不得收取任何未公示的费用。
公办院校收费规范:农村、县镇户籍学生三年学费全额免除,仅可收取住宿费、书本费、意外伤害保险等合规代收费,不得收取技能实训费、学籍管理费。
民办院校收费规范: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学费,同步执行国家免学费政策,按公办标准减免学费,不得擅自调高学费、拆分收费项目;学费按学年收取,严禁一次性收取三年学费。
缴费方式规范:所有费用必须转入学校对公账户,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,禁止个人二维码、私人微信收款,私人转账不受监管保护。
免学费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雨露计划四类资助面向公办、民办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开放,全程多部门大数据联网核验(民政、乡村振兴、残联),杜绝名额内定、人情评审。
助学金每年 2300 元,分上下两学期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保卡,任何班级、老师不得代收、截留、克扣、要求学生上交助学金。
严禁伪造低保、脱贫、残疾等困难证明申报资助,一经查实取消三年所有资助资格,记入个人诚信档案,影响升学政审。
校内奖学金、临时困难补助、勤工助学岗位必须公开评选、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以上,保障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帮扶。